申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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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IC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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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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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禁治產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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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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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申辦櫃檯 (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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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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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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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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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請勿攜帶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親赴申辦戶所櫃檯,表明欲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並繳驗身分證審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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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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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請申請人填寫申請相關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等),填妥後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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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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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書,申請人確認其上之個人資料無誤後簽名並繳回,列印憑證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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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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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列印及交付憑證IC卡接受確認書,檢核其上之內容。如用戶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註冊窗口重新申請憑證。如正確無誤,簽名後繳回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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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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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身份證件、自然人憑證IC卡、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收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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