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籍教職員申請自然人憑證

外籍專任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之外籍教師請本人攜帶由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晶片IC居留證正本(效期內),親至移民署服務站臨櫃驗證身分並完成申請後,於15日內持憑證申請單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moica.nat.gov.tw 點選 外來人口 / 自然人憑證個人化網頁專區 / 外來人口申請自然人憑證查詢,透過居留證號碼及憑證申請單上的用戶代碼登入後,以信用卡線上繳款方式,繳交新台幣275元(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郵資處理費25元),並再次確認收件地址後,大約7~10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憑證,收到憑證後需至憑證管理中心網站進行開卡作業並設定PIN碼,憑證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