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文書取號後,發覺公文不需再辦理,如何將公文刪除。
自創文書取號後,發覺公文不需再辦理,如何將公文刪除。
前提:公文未落章才可以將公文刪除,請注意刪除後救不回來。
情況1:若公文尚未送出核章,可於「承辦人作業」中之【草稿】->【已取號公文維護】,點選欲刪除之公文主旨,進入畫面後即可執行刪除。
步驟1. 從儀表板進入「主辦公文」,將相關文書皆「移除連結」。
步驟2.點選「承辦人作業」/「草稿」/「已取號公文維護」。
步驟3.點選要刪除的公文主旨,刪除,請注意刪除後救不回來。
情況2:若公文已有主管或其它會辦同仁核章,僅能於主辦公文畫面執行【廢止註記】,再至「公文管理」作業中之【單位存查作業】,點選公文主旨後,執行存檔。